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
早在2013年,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发改委、银监会、人民银行等四部便联合发布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旨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促进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推动环保信用体系建设。
2015年,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161号):提高企业环保自律、诚信意识为目的,建立环保激励与约束并举的长效机制。
那么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对企业有哪些影响呢?
100分以上(不含):环保诚信企业
80分(含)-100分(含):环保良好企业
对环保诚信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激励性措施:
(一) 对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予以积极支持;
(二) 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他资金补助;
(三) 优先安排环保科技项目立项;
(四) 优先安排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五) 将其产品或者服务优先纳入政府采购名录;
(六) 优先授予其有关荣誉称号;
(七) 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
(八) 建议保险机构予以优惠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
(九) 建议授予环保诚信企业及其负责人有关荣誉称号;
(十) 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其他激励性措施。
60分(含)-80分(不含):环保警示企业
60分以下(不含):环保不良企业
对环保警示、不良企业实行严格管理和约束:
并且在2016年,31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580号)中提出了3大项25条具体惩戒措施!而联合惩戒对象为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
(一)限制或者禁止生产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者融资行为
1、限制供应土地;
2、限制生产许可证;
3、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限制投标活动;
5、限制特许经营;
6、限制安全生产许可证;
7、限制检测机构资质;
8、海关不予通过认证;
9、限制发行债券;
10、限制银行融资;
11、不能上市。
(二)停止执行生产经营单位享受的优惠政策,或者对其关于优惠政策的申请不予批准
12、没收环保电价款,并从重处以罚款;
13、36个月内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4、存在超浓度、超总量的,停止执行已经享受的环境保护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
15、停止执行相关财政性资金支持;
16、停止执行投资等领域相关优惠性政策。
25、各部门依法实施的其他惩戒措施。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推进,环保执法力度逐渐加大,环境信用评价也变为评判企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企业环境信用已经成为重中之重。而现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对于环保方面专业知识极度欠缺,对环境信用评价更是了解甚少,为提升企业环境信用,企业可采取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完善环保手续及制度,或聘请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或专业环保机构等方法。避免陷入信用低谷。
那么企业如何进行改善才能达到“环境良好企业”甚至“环境诚信企业”呢?
10、每年对企业环保信息进行公示公开。
总的来说,环境信用对企业影响深远,企业无论采取什么方式,均应以环保诚信企业作为终极目标而努力。